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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農藥使用效果要點

提高農藥使用效果要點

一、有針對性地選擇藥劑品種

提高農藥使用效果要點

各種病菌、害蟲、雜草,其機體構造、生理機能、生活習性不同,同一種藥劑對不同防治對象的藥效不同;同一種防治對象對不同的藥劑也表現出不同抵抗力。此外,同一種病菌、害蟲、雜草的不同發育階段,對藥劑的抵抗力也有顯著差異。因此,要根據不同的防治對象和作物,選擇適宜的農藥品種。在選擇農藥時,一定要弄清防治對象的生理機制和危害特點,農作物的品種及生育時期,做到對症下藥。

二、掌握最佳防治適期

適期用藥是提高施藥效果的關鍵所在。爲了保證防治效果和避免濫用農藥,應採取兩查兩定,即對害蟲,一般是查蟲口密度,定防治對象田;查害蟲發育進度,定防治適期。而對病害,通常是查發病率,定防治對象田;查發病程度,定防治適期。

三、確定農藥的稀釋倍數和用藥量

具體操作時,要根據農藥使用說明進行,禁止使用無標籤說明的農藥。在農藥與水配兌使用時,要注意攪拌均勻,否則不僅不能保證藥效,而且造成局部藥害。

四、選擇適當的施藥方法

必須根據病蟲的危害特點和分佈情況選擇適當的施藥方法,否則就難以控制病蟲的危害。如防治土傳病菌、萌動的雜草種子、地下害蟲,應採取藥劑處理土壤、開溝撒施等方法:而防治在植株上危害的病蟲,就應選用噴霧法或噴粉法;防治種傳性病害,採用藥劑浸種或拌種處理。

五、合理交替、混合使用農藥

選擇作用機制不同的農藥交替使用,或者根據農藥理化性質合理的使用,不但能擴大防治範圍,提高防治效果,還能延緩病蟲抗藥性的產生,但混配農藥應注意:

1.農藥混合後藥效提高或效果互不影響的可以混用。農藥混合用後藥效迅速降低的或失效的堅決不能混合使用。混合後經過一段時間藥效降低的可隨配隨用。2.

農藥混合後對作物產生藥害的不能混用。

六、選擇用藥時間和改善施藥條件

如防治日出性害蟲應在上午8~9時,因爲此時露水已乾,溫度也不高,是日出性害蟲取食、活動最旺盛的時候,這時用藥不會因爲露水而沖淡藥液和溫度過高而使農藥分解,降低藥效,有利於害蟲增加食藥和接觸的機會;防治夜出性害蟲應在下午5~6時,因爲此時可以避開強光、高溫時段,害蟲即將開始活動,用藥有利於殺死害蟲。又如殺蟲劑辛硫磷、除草劑氟樂靈見光易分解,應貯於避光陰涼處,施藥應在傍晚或陰天進行,土壤處理後要拌土,以延長藥效期。防治水稻螟蟲、稻飛蝨時田間要有薄水層,使害蟲從根部向上移動增加農藥觸殺機會;落入水中的農藥通過水稻莖葉間隙的擴散作用,將農藥從下部傳運到稻株的中上部,擴大殺蟲範圍;內吸性農藥隨水被根莖吸收後,還可傳導到稻株的其它部位進行殺蟲。

標籤: 農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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